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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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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时间: 2024-07-22 18:36:39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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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键报警、专职保安、全封闭管理、硬质防冲撞、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护学岗)基本达标的基础上,不断提档升级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以高标准建设作为持续推进的动力,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投入,补齐工作短板,强化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提升专职安保人员入职条件、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方面要加大力度,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坚持“节约高效、示范引领、统筹推进、全力保障”原则,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原有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监控平台的基础上,在食堂智能化管理三个试点学校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食堂智能化管理有效途径,促进“明厨亮灶+互联网”有效结合,推动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联防联动”原则,建立“数据搜集、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涉校涉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宣传、政法、公安、民政、司法、交通、卫健、应急、市场监管、信访、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动,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舆情管控等协调机制。

  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警校共育”“家校共育”工作机制、校园周边安全区域联管联防工作机制、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多元化解机制、安全事故化解机制。结合扫黑除恶斗争、防治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密切家校沟通,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和网格化巡防巡查力度,实现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有机融合,推进校地、校警、校群联动联防联治,不断净化学校旁边的环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一)安全教育。落实《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学,充分的利用眉山市安全教育平台的课程资源,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交通安全、防灾减灾、防欺凌、防电信诈骗、森林防灭火、反恐防暴等安全课程教育,并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有机穿插安全教育内容,做到安全教育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安全素养。加强安全体验教育,依托安全教育体验场所、实训拓展基地等,围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专题活动。

  (二)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压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食堂食品安全过程管理,盯紧开学、中秋、国庆、中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严格督导检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食品安全检查。

  (三)消防安全。贯彻落实《眉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学校校园长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清单制管理。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狠抓隐患整治。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四)交通安全。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督导幼儿园校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格校园车辆管理,规范校内交通安全秩序,中小学幼儿园对教职工私家车出入校园的,要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措施,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五)防溺水。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的看护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联防联控,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溺水机制,提请水利、乡镇、社区、村组加强江、河、湖、塘(渠)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查联防联控,切实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

  (六)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安全培训,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对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业务培训。针对疫情、地震、泥石流、火灾、暴恐袭击、食物中毒等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和培训,使师生不断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技能。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坚持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学校及个人予以表扬;对制度不健全、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各校组织并且开展消防知识宣讲并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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