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1/1
浏览量:
1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24-07-21 05:38:48 |   作者: 产品中心

所属分类
产品中心
产品描述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营养办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我省学生营养办各成员单位积极努力配合、一起努力,重点做好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推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稳步发展。

  按照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对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省级试点补助资金和地方试点奖补资金的用途,规定了奖补资金分配因素、分配原则、分配系数和计算办法,加强完善和丰富了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

  2014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个省级试点县的补助经费累计支出1850万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有180所,包括154所小学,26所初中。补助学生33361人,其中小学生23122人,初中生10239人。2014年底,根据2013-2014学年省补助资金结余情况,以2014年秋季学期在校生人数为依据,扣除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结余资金,并按照中央试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省财政提前下达了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090万元。

  我省营养改善计划总体实施顺利,进展明显。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个安全”情况总体良好,没发生事故,没有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省政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省财政对地方试点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奖补,支持各地市自行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地方试点,广州市、珠海市、韶关市、梅州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清远市等11个地级市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截至2013年秋季学期,地方财政累计投入试点补助资金3596万元,试点学校数为433所,受惠学生为7.3万人。试点地区大部分采用食堂供餐模式。补助范围较省级试点有所扩大,如惠州市补助范围为全市农村低保家庭义务教育学生、残疾学生、因学校布局调整而需在学校午餐的学生(见附件1),清远为全市除2个民族县(省级试点)外的乡镇及农村小学住宿生和初中家庭经济困难住宿生(见附件2)。补助标准有所提高,如珠海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初中生2000元,江门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省财政依照地方试点学校数、实施地方试点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人数和地方试点投入资金总额等3项因素,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按地方财力因素核定修正系数,分配对地方的奖补资金共4629万元。

  一是深入实地了解,调研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在广州、梅州、湛江组织召开座谈会,对现存问题和困难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赴肇庆、江门、韶关、惠州等地调研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定价情况。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春季视频会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研究问题,部署工作。二是推进硬件建设,努力改善食堂设备设施条件。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将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工作范畴。推进“阳光厨房”、“中央大厨房”和多功能食堂建设,逐步实现全省学校食堂视频监控联网。三是规范日常管理,稳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建立完整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建立起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大宗物资定点采购、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登记等一系列制度。四是强化监督指导,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社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暨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联合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于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联合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营养健康教育活动。向师生发送《营养健康手册》、《营养与食品安全折页》和宣传海报等宣教资料。组织专家到省级试点县举办专题讲座与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营养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将科学营养的有关知识向义务教育学生进行普及教育;同时,利用班会、校会、广播、征文、竞赛等形式来普及科学营养知识。二是依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紧扣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在全省学校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画报和宣传小册,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三是组织并且开展食堂管理培训班和医疗保健工作培训班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防范意识。

  各地结合每年学生健康体检,按有关要求强化对学生营养状况的监测工作。试点县依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少数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情况监测点,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情况常规监测与评估,每年对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状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捐资,在我省实施“爱心营养计划”,改善当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开展学生健康营养状况监测分析。

  一是食堂条件和供餐企业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学校食堂数量和规模不足,现有的食堂在容量、设备等方面也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试点县缺少有实力的食品企业,在食品卫生和服务的品质上难以承担全县学生营养食品的配送工作。二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短缺。学校饭堂员工无编制,临聘人员的工资、社保难以解决。教师兼任后勤人员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地方配套支出负担较大。食堂改造、增添设备、水电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等经费由当地财政全部承担有困难。四是各地的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沟通协调。省学生营养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共同做好我省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省学生营养办协调组织好有关检查调研等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试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

  (二)抓好督促落实。省学生营养办要根据各地报送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联合财政、食药监、审计等有关部门(单位)检查各地试点工作落实情况,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支持引导各地积极做好地方试点工作。

  (三)规范食堂建设。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监管,探索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研究出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定价情况有关标准。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制度。积极地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工作,引导学校按照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的标准和要求,改造升级现有厨房;同时,通过建设“阳光厨房”、“中央大厨房”和多功能食堂,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的设备设施和条件提升食品安全等级。研究提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四)做好宣传教育。按照工作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营养与食品安全宣教,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上的习惯,增强师生的营养与食品安全意识。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学生健康营养状况监测分析工作。

未找到相应参数组,请于后台属性模板中添加